示范区农业农村局
来源: 城乡一体示范区 时间: 2021-05-08 10:26:07 访问量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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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范区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6月5日成立,包含脱贫攻坚工作和"三农"工作。具体职能为:

(一)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;

(二)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、区管委会有关扶贫开发方针、政策,组织拟订全区扶贫开发政策、规划、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;

(三)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“三农”工作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、政策措施;

(四)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、农村公共服务、农村文化、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。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。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。

(五)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。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;

(六)负责种植业、畜牧业、渔业、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。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、畜牧水产良种补贴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。

(七)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。指导农用地、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。

(八)负责农业防灾减灾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。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,组织、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,组织疫情扑灭工作。

(九)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。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,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、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。

(十)指导各乡办贫困退出工作,负责全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、精准扶贫工作;

(十一)负责组织农村贫困学生职业教育补贴,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、扶贫干部培训,负责扶贫系统宣传工作。

(十二)负责组织全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。

(十三)会同有关部门完成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。负责区财政专项扶贫项目指南、项目报备、项目实施、公示公告等工作。负责完成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。

(十四)指导产业扶贫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,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工作。

(十五)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,负责扶贫系统信息统计工作。

(十六)统筹协调行业扶贫工作,组织动员推进社会扶贫工作。联系协调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。

(十七)完成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
责任编辑:城乡一体示范区管理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