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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范区河道管理站于2012年12月24日成立。具体职能为:负责辖区内的水法、河道管理条例、防汛条例等法规的实施、监督、检查,查处辖区内的水事违法事件,协调水事纠纷;负责河流、河道、水闸的管理、维护与养护;编制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。负责防汛、抗旱、引水补源、蓄水灌溉、河道淤积观测和堤防的整治工作。